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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 课程主讲:吴汉东
  • 所属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视频数量:39讲
  • 所属分类:新闻法律
  • 课程时长:30小时46分钟
  • 课程人气:3254

知识产权法的相关介绍

    知识产权法是研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法学学科,也是法学专业设立的一门重要的主干和核心课程。认真观看这部知识产权法教学视频大家可以全面掌握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保护对象、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发展和作用等一系列相关知识。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知识产权法的法律特征:(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知识产权侵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中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过错原则和无过错而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无过错原则。这部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虽然首次正式使用“知识产权”这一法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讲座学称谓,也对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作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规定,但从这些规定及1990年9月颁布并于2001年10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已颁行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来看,基本上都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规定为过错责任原则,即“债权之诉”原则。笔者认为,知识产权侵权只适用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使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产生了冲突,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同为民事侵权,无法普遍适用民事侵权归责原则;二是法律原则与审判实践相矛盾,使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受到制约;三是割裂了物上请求权与债之请求权的关系,使法官在个案的裁判中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