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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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一部分 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
(一)违反环评制度
单位:万元
无需环境污染防治设施,
未备案投入生产运营
已建成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未备案投入生产运营
未建成污染防治设施,
未备案投入生产运营
登记表项目
0-1
1-3
3-5
已开工建设但主体工程未建成或者主体工程已建成但尚未
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
或者使用
造成较大环境或社会影响
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报告表项目
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
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2%
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
报告书项目
建设项目总投资额2%-3%
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4%
建设项目总投资额5%
备 注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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