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发布者:wx****ce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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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绍兴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促进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总体要求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依法合规、安全可控、统筹规划、稳慎有序的原则,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在保护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优先支持与民生紧密相关、行业发展潜力显著和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的领域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禁止开放的公共数据不得授权运营。
(二)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的授权、加工、经营、安全监管等数据活动,适用本细则。
(三)术语定义
本细则中下列术语的定义: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以下简称授权运营),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授权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下简称授权运营单位),对授权的公共数据进行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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