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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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川渝区域数据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各市(州)大数据、政务服务主管部门,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大数据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首个数据领域川渝区域地方标准《公共信息资源标识规范》发布实施,标准明确了川渝两地公共信息资源的标识分类、标识编码和标识管理规则,适用于两地政务组织、非政务组织公共信息资源的标识、分类、编目、发布、管理。为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精神,推动两地数据管理流通,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决定征集川渝区域数据标准试点(以下简称试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申报主体围绕川渝区域地方标准(DB51/T 10002-2022 DB50/10002-2022)《公共信息资源标识规范》(标准文本可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std.samr.gov.cn/查询),面向智慧城市、数字经济、先进制造等领域,选取川渝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市(州)、区县和企业,开展应用试点(试点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试点周期为1年。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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