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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清单的发布标志我国已经建立了全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法无禁止皆自由”的原则,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中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该清单的实施,以及即将施行的《电子商务法》将会对互联网&电子商务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目录第一部分 禁止准入类一、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二、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第二部分 许可准入类一、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清单(一)未经许可或取得相关资质,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二)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传输和信息服务(三)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四)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互联网中介和商务服务(五)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互联网文化娱乐服务(六)未经认证检测,不得销售或 提供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二、其他相关产业/领域(一)制造业(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明确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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