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者:wx****6d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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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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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实施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可委托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实施。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委托其所属的安全监督机构或具有相应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以下统称监督机构)实施。
对于委托实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履行委托程序,与监督机构签订委托书。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负责全省监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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