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wx****73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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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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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规范数据要素市场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要素开发利用和流通交易,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自治区层面统筹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保障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和管理工作经费,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培育公平、开放、有序、诚信的数据要素市场。
第四条 自治区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全区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和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数据确权登记、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重点工作,促进数据要素开发利用。
市、县两级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和管理工作。
在数字广西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数据专家委员会,为全区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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