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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低空经济系列专题报告之一:政策持续落地,eVTOL加速启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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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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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要
低空经济进入有法可依阶段,eVTOL等无人机受益新法规发布。2016年,我国低空空域由真高1000米以下扩展到真高3000米以下非管制空域,运营及活动主体包括:无人机、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飞行汽车(概念或有重叠)、直升机等。在直升机等传统航空器稳步发展的前提下,eVTOL等新兴航空器逐渐成为新增长引擎。2023年6月,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公布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为首部专门为无人驾驶航空器领域制定的行政法规;2024年1月,中国民航局公布实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和《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包括eVTOL等在内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运行与适航审定正式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
eVTOL是汽车、航空、新能源三大领域的技术交汇点,为我国航空业提供弯道超车机会。eVTOL技术迁移自传统飞机及新能源三电供应链,主要构型包括多旋翼、复合翼和倾转旋翼三类。eVTOL等中、大型无人机的销售需要先取得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和适航证(AC)。国内厂商多采用研发周期较短的多旋翼及复合翼构型,其中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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