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
发布者:wx****3f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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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页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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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
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行为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个人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报警服务台或者其他方式,向林业主管部门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以下统称举报受理部门)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应予奖励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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