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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十四五”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规划.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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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事业稳步推进。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制定"一城一策"方案,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十三五"期间,房地产开发投资1.28 万亿元,销售面积1.9亿平方米,销售额1.37 万亿元。从 2005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开展棚户区改造,已改造182.8万户,其中"十三五"期间改造33.28万户。改造老旧小区 1353个,惠及54.5万户居民。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实行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为 主的保障方式。 培育 发 展 住房租赁市场,逐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全省年均归集住房公积金744亿元,完成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年均为 12万个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组织修订《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完善政策法规,提高物业管理小区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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