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
发布者:wx****70
2024-03-29
3 MB
871 页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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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3版)
2023年12月
目 录
一、企业登记监督管理(50项)
一、市场主体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 44
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 44
三、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 45
四、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市场主体登记 46
五、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47
六、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48
七、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备案 49
八、市场主体未按规定放置营业执照 49
九、市场主体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50
十、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51
十一、市场主体未按照规定公示终止歇业 52
十二、利用市场主体登记,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 52
十三、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 53
十四、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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