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wx****2b
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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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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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
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行为,构建诚实信用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建立多方监督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物业服务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认定、记分、评价、发布、使用和信用等级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用以分析、判断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标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协议,遵守物业行业诚信自律等方面信用状况的相关信息。
本办法所称物业从业人员是指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劳务合同的工作人员及专项外包服务人员。
第四条 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评价、发布、使用及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尊重个人隐私,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 信用信息建设按照“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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