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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科社〔2022〕9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
实施方案(2022-2030年)》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安徽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已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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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能源局
2022年10月26日
安徽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科技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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