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
发布者:wx****a7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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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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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沪市监规范〔2023〕11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发布《上海市婴幼儿粉状(非谷类)
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行政服务中心:
《上海市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已经2023年8月28日市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3年11月16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
生产许可审查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本市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许可审查工作,应当结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使用。
第三条 本方案所称“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是指以畜禽肉及其肝脏或鱼类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蒸煮、磨浆、喷雾干燥后,添加或不添加辅料、混合、包装,制成的适于6月—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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