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双律师事务所:2025年案外人异议热点难点白皮书.pdf |
下载文档 |
资源简介
本文主要讨论了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能否排除执行及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的问题。文章首先介绍了抵押预告登记制度在我国法律框架下的体现,包括预告登记的类型和抵押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接着,文章分析了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可行使的救济方式,包括对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和对执行标的提起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然后,文章通过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展示了对于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能否排除强制执行及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这一问题,司法实践在认定过程中存在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最后,文章结合法学原理和理论对此问题进行分析,认为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基于进一步的本抵押登记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但并不能就此排除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本文档仅能预览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