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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安排部署。为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为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促进共同富裕,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推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夯实基础。
一、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1.毫不放松抓好粮食和大豆油料生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打造沿黄“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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