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取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地质灾害监
理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满足有关约定和规
范要求,促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价格法》、国务
院《地质灾害治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
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 和中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行业协会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预算标准》(T/CAGHP015-2018) 等有关规定,结合
目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我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取费
指导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