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发布者:wx****2f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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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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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质量安全监督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甘肃省公路条例》等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说明:新增“《甘肃省公路条例》”,与2023年11月28日通过,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第四条 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分级负责。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国家高速、省级高速、省道一级、普通国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道二级及以下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市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含自然村组道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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