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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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大了对于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和建设的力度。2020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首次将数据正式纳入生产要素范围,并提出了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意见;2022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指出,要在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和数据要素治理四个方面进行制度建设和创新,在合规、高效、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充分激活数据价值,发挥数据要素的作用。
合规是贯穿“数据二十条”的重要主题词,全文共提及“合规”关键词16 次,贯穿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各个维度,包括合规流通使用、全流程合规治理、企业数据合规体系建设和监管、合规认证、合规公证、数据流通主体相关合规性审查、鼓励企业创新内部数据合规管理体系等。可见,在鼓励数据要素流通的同时,合规监管力度也在增加。企业只有提升自身的数据合规能力,才能适应逐渐完善的数据基础制度,掌握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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