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应用隔震减震技术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wx****45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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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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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应用隔震减震
技术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工程应用隔震减震技术,提高房屋抗震防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应用隔震减震技术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隔震减震技术应用,是指为采用隔震减震技术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隔震减震房屋建筑工程”)提供隔震减震装置,以及从事隔震减震房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维护等活动。
第三条 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保证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鼓励在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中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提高房屋抗震性能。
对前款规定的已经建成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抗震加固时,应当经充分论证后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保证其抗震性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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