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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平政办〔2023〕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7月6日
平顶山市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统筹工业经济发展与绿色低碳转型,坚持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谋篇布局,大力推进工业节能减碳,全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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