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发布者:wx****0f
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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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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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信用评价
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市场秩序,提高审查质量,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施工图审查市场监管体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区内、外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其信用等级的评定、公布、使用和管理等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在我区从事施工图审查活动的区外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参加信用评价。评价时,原则上以在区内产生的不良行为信用信息为依据,同时将评价结果及对应监管情况通报其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条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公布、管理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信用评价系统,监督指导全区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信用评价工作。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将本单位对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认定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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