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整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规定
发布者:wx****50
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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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调整表
序号
定额编号或所在位置
调整前
调整后
1
总说明,第四条第2点
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预制率达15%以上(含15%)时,现场后浇部分的钢筋混凝土项目套用《建筑定额》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1)地下室模板,按单独地下室(无上部结构)的规定计算;
(2)±0.000以上后浇部分的钢筋,预制率15%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预制率50%及以上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预制率在15%-50%之间的按插入法计算;
(3)±0.000以上砂浆抹灰,预制率50%以上(含50%)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修补工程量不另计算;
(4)预制率指的是工业化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混凝土用量占对应部分混凝土总用量的体积比。
2.装配式建筑±0.000以上现场后浇部位的钢筋制作安装和墙面砂浆抹灰项目,套用《建筑定额》相应定额,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1.20系数。
2
总说明,第四条
——
增加“4.为满足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构件吊装需求,编制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时,塔式起重机暂按起重力矩1600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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