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
发布者:wx****a5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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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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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办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4〕3号,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等规章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以下统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本实施细则是与《暂行规定》《工作细则》相配套的具体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除遵守本实施细则外,还应遵守上述规章和文件规定。
第三条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并承担组织特殊建设工程的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工作。
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以及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住建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第四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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