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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证券:电力设备:绿电交易限价打开,碳、绿电、绿证市场机制融合有望加速.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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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
事件:2024年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
主要内容
(1)绿色交易的发电侧主体:风电、光伏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初期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2)绿电交易属于中长期交易,包括省内绿电交易和跨省区绿电交易,省内由各地电力交易中心组织,跨省由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
(3)鼓励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绿色电力购买协议;
(4)绿电交易价格包含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其中绿证价格应由双方充分考虑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能耗双控、碳排放双控等因素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综合确定;以双边协商方式组织的绿色电力交易中,不对价格进行限价;集中竞价交易中,可对电能量报价或者出清价格设置上、下限,但上下限原则上由相应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提出,经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应当避免政府不当干预;同时绿证价格不纳入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力调电费等计算,输配电线损电量部分对应的绿证归发电企业所有;
(5)确保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的唯一性,不得重复计算或出售。
绿色市场机制逐步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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