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四次两年更新报告.pdf |
下载文档 |
资源简介
2020 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包括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和产品使用(IPPU),农 业活动,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LULUCF),废弃物处理等五个领域中二氧 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 和六氟化硫(SF6)的排放和吸收。根据《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各缔约方自 2024 年起, 所提交的清单需参考《2006 年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1]》(以下简称《2006 年 IPCC 清单指南》)《IPCC 2013 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增补:湿地》(以下简称 《2013 年 IPCC 湿地增补》)进行编制,并采用《IPCC 第五次评估报告》的 100 年时 间尺度下全球增温潜势进行报告。因此,本轮清单编制遵循上述要求,活动水平数据主 要来自官方的统计资料,排放因子优先采用本国参数。
本文档仅能预览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