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单位)实质性运营争议协调解决办法
发布者:wx****1e
2023-11-16
18 KB
3 页
资源简介
>
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单位)实质性运营
争议协调解决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高端紧缺人才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单位)实质性运营存在的争议,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争议是指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或享受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的人才所属企业(单位)与海南省各级实质性运营联合核查工作机制或税务机关就企业(单位)是否开展实质性运营产生的异议或争端。
第三条 企业(单位)实质性运营争议协调应当遵循维护法制统一、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 对于市县实质性运营联合核查工作机制或市县税务机关做出的有关
加载中...
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