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发布者:wx****3f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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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为科学合理确定2024年度本市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下称“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规范有序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工作,推动本市碳交易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额总量
根据“十四五”时期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经济外贸发展趋势、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减排潜力、历史配额供需情况等因素,坚持“稳中求进、奖优惩劣、推动转向碳排放双控、服务碳达峰碳中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原则,确定2024年度本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配额总量约为3350万吨。
年度配额总量由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和政府储备配额构成,其中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占比96%、新建项目储备配额占比2%、价格平抑储备配额占比2%。
二、配额分配
2024年度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采用行业基准强度法、历史产量强度法、历史排放法、历史增加值强度法。
(一)行业基准强度法
对于供电、供水、供气、数据中心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采用行业基准强度法。
1. 供电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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