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价解释(六)
发布者:wx****e7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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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价解释(六)
一、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1.对于异型幕墙工程(玻璃为曲面、弧面及带坡度的造型),玻璃规格材质与定额不同时,可换算,含量按实调整,龙骨与现场实际不同时,按实调整,人工费*1.1系数。
2.预应力钢筋的钢丝束缓粘工艺施工,按照有粘接子目执行。
3.补充定额中列明的爬架已综合考虑目前建筑市场的搭设类型,不论现场采用哪种形式,定额均不作调整;工程量的计算按照定额解释说明一相关规定执行。
4.植筋工程按照工程项目的招标形式确定,招投标项目综合考虑在措施费中,不再记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者议标项目,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进行计量,价格按照合同及消耗量定额的相关规定执行。
5.设计要求未标明搭接(接头)位置的通长钢筋按每 9m计算一个搭接(接头),搭接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6.装饰木门子目包含合页、把手、插销及木螺丝等普通五金件,不包含门锁、闭门器等特殊五金件。
7.关于第四代住宅的飘窗、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飘窗与楼面结构板一次浇筑,则计算建筑面积,反之按照04消耗量定额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有阳台使用功能的露台按照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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