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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医药生物行业简评报告:政策引导持续向好,零售药店未来可期.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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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事件:1月11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了《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点评:简化零售药店医保定点审批流程,促进处方外流长期趋势。办法共7章、50条,充分体现了“放管服”精神,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可以通过申请签订医保协议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明确了协议签订的基本条件和流程、协议主体的违约责任,提出了协议中止和解除的具体情形。零售药店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申请定点,医保经办机构的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相比此前各地自行出台的相关政策,整体简化了申请条件、优化了评估流程、完善了协商谈判机制。办法明确,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也提出定点零售药店可以申请纳入门诊慢特病购药定点机构,相关规定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另行制定。我们认为处方外流+消费升级是零售药店行业最核心的长期逻辑,办法落地进一步印证了处方外流、医药分离的长期政策导向,对零售药店的发展无疑是一剂强心针。医保定点药店带来广阔增量市场,四大零售药店抢占先机。医保定点药店客流量、客单价均高于非医保定点药店,医保定点资格是能否承接医院处方外流红利最重要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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