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办公室: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发布者:wx****69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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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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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下称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下称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评价。
第三条 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是指评价实施单位依据本办法和评价标准对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咨询活动进行量化评分。
造价咨询企业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登记企业基本信息。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评价实施单位,是指省、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称省住建厅)是全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主管部门,制定评价标准,开发福建省造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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