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数字经济研究院:新疆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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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经济贡献看,2023 年,新疆数字经济规模为 5322.03 亿元,占 GDP 比重 为 28.87%。其中,数字产业化规模为 495.56 亿元,占 GDP 比重为 2.69%;产 业数字化规模为 4826.47 亿元,占 GDP 比重为 26.19%。 从发展速度看,与 2022 年相比,数字经济规模同比名义增长 8.46% 1,数 字产业化同比上升 7.61%,产业数字化同比上升 8.55%;2017-2023 年,数字经 济规模从 2548.56 亿元增长至 5322.03 亿元,年均增速为 13.06%。 从区域发展看,2023 年,新疆十四个地州市数字经济规模平均值 380.15 亿 元,超过平均值的地州市有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克苏地区、伊犁 哈萨克自治州(直)和克拉玛依市;新疆十四个地州市数字经济规模平均增速 为 8.73%,超过平均增速的地州市有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吐鲁番市、 克拉玛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与阿克苏地区。 从发展指数看,2023 年,新疆十四个地州市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最高值为 81.68,最小值为 15.51,平均值为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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