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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汽车行业点评:报废更新细则出台,释放消费观望情绪.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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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4月26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指出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旧车报废:13年以上的汽油乘用车、6年以上新能源乘用车
细则要求报废的旧车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具体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报废的新能源乘用车为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车辆。据此计算,旧车报废的燃油车龄最长在13年以上,新能源乘用车在6年以上。
新车购买:补贴仅区分动力类型,新车车型覆盖面广
新车购买要求为2.0L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和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单车分别补贴7000元和1万元。根据上险数据统计,2023年国内传统燃油乘用车销量1465.2万辆,其中,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销量1369.2万辆,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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