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上品”标志管理办法
发布者:wx****66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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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沪市监规范〔2023〕5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上品”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事业单位,各有关认证机构:
《上海市“上品”标志管理办法》已经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该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上品”标志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上品”标志使用,促进质量提升,培育高品质产品和服务品牌,助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构筑高质量发展策源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上品”标志的使用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上品”标志包括但不限于“上品”标志(基本图案)、“上海品牌”认证专用标志、“上海品牌”培育专用标志、“上海标准”专用标志等。
第三条(工作职责)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上品”标志相关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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