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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碳资产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鄂府办发〔2023〕100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鄂尔多斯市碳资产系统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鄂尔多斯市碳资产系统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双碳”战略部署,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固碳增汇、降碳减排,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顺应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趋势,坚持提前布局和试点先行,坚持系统推进和重点突破,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以碳双控推动碳减排,以碳交易带动碳资产管理,实现降碳增汇并举,全面建立碳资产“管理、交易、计量、服务”综合系统,全面完善碳资产“登记、定价、监测、咨询”统筹机制,全面提升碳市场参与能力,管好盘活用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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