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厦门经济特区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若干规定
发布者:wx****d4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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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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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
若干规定
(2023年12月26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就业促进
第三章 创业扶持
第四章 服务保障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打造台湾青年登陆第一家园的第一站,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依法保护台湾青年就业、创业的合法权益。
台湾青年在本市就业、创业享有本市居民同等待遇,享受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重大事项。
市、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主管部门负责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台湾青年就业、创业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章 就业促进
第四条 台湾青年来本市实习见习的,按照规定享受补贴。
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招收台湾青年实习生、见习生,参评台湾青年实习实训基地,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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