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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严格限制成本法估值,银行理财净值化要求提升
———监管对六大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产品估值方法新要求的点评
分析师 于丽峰
事件:8月25日,据证券时报,监管对六家国有大行及其理财子公司进行指导,做出了两项重要安排:一是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不得再存续或新发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二是除严格按照现行监管规定使用摊余成本计量外,理财产品(除现金管理产品)自2021年9月1日之后新增的直接和间接投资的资产,均应优先使用市值法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暂不允许对除未上市企业股权外的资产采用成本法估值,已适用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存量资产,应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对此,东方金诚点评如下:
一、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进入冲刺阶段,目前转型进度已近八成,但部分产品净值曲线过于平滑,一定程度上有违净值化转型初衷。
根据监管要求,资管新规过渡期将在今年底结束。届时,包含银行理财在内的资管产品需完成净值化转型,目前存量产品净值化转型已进入冲刺阶段。根据近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1年上)》,截至2021年6月底,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规模已达到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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