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者:wx****39
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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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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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体系,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以下统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所列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住建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以及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住建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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