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版)
发布者:wx****f7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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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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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
(2025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房屋安全(含房屋结构安全和既有建筑幕墙安全,下同)鉴定活动,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是指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等,对房屋结构安全状况进行调查、检测、分析验算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包括可靠性鉴定、安全性鉴定、危险性鉴定和抗震鉴定等。
既有建筑幕墙(既有建筑幕墙,是指各类已建成的建筑幕墙,包括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金属幕墙、人造板幕墙和组合幕墙等)安全性鉴定,是指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等,对既有建筑幕墙进行现场检查测试、分析验算、评估,对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所作的审查与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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