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2024年OECMs中国潜力案例征集—典型案例简介报告(中英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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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到 2030 年,确保和促使至少 30% 的陆地和内陆 水域、海洋和沿海区域,特别是对生物多样性和 生态系统功能和服务特别重要的区域处于具有生 态代表性、连通性良好、公平治理的自然保护地 和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OECMs)的有效保 护和管理之下,酌情承认土著和传统领地,使其 融入更广泛的陆地景观和海洋景观,同时酌情确 保这些区域的可持续利用活动完全符合保护成果, 承认和尊重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的权利,包括对 其传统领地的权利。《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 - 2030 年)》中将 OECMs 标准建设与示范作为“优先行动 9: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中的重点关 注项目,希望推动适合中国实际的 OECMs 标准建设,并依此开展系列 OECMs 试点示范工作,以加强自然保护地外的保护,为“3030 目标” 的实现作出贡献。同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共同探索公益治理、社区 治理、共同治理等方式,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民间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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