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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2023年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2023年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2023年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和“双碳”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走深走实,根据《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环气候〔2020〕57号)和《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气候投融资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探索走出一条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城市高质量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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