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报考资格评析的相关介绍
- 国家公务员报考资格是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起步条件,国家公务员报考必须具备大纲要求的资格,对于一般的国考来说,国家公务员报考资格是:
报考国家公务员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报考省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应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报考市、地以下国家行政机关的,应具有高中、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5、报考省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一般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地)国家行政机关的,根据需要,也可规定一定的基层工作经历。具体年限,根据录用单位的规格层次和补弃职位的性质、要求,由市(地)政府人事部门确定;
6、身体健康,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
7、具备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它条件。
有的省份还会不同于国家公务员报考资格规定的条件,有所增加,但大体一致。
对于国家公务员报考资格的变化,报考者发现,近几年国考指南对考生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不同,且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提高了,对考生基层经历的要求“更加苛刻”。
10月13日,人社部等部门公布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一些报考者发现,报考政策在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界定上,仅规定了起始时间,而未规定截止时间。不少考生咨询后才得知,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今年10月15日。2009年国考和2010年国考对“基层工作经验”的表述均不同。
国家公务员报考资格的变化深入的反映了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趋势,具备国家公务员报考资格的考生应该仔细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