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信托与租赁31》

(提示:如果视频分为多个小段,请下载后用视频合并软件合并。)
序号选择视频教程名称大小操作
  •   暂无下载  
  •   

      外唐网视频教程合并软件下载地址:
      http://www.waitang.com/upload/flvtool.zip

      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而租赁是一种经济行为,将这两者放在一起进行研究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在本教程中,你会有所了解。下面我们就来分别对这两者进行相应的了解。

      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由于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采用不同法系的国家,其定义有较大的差别。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信托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也没有对信托的定义达成完全的共识。

      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于2001年出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上述定义基本体现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责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连续性这几个基本法理和观念。

      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在这种经济行为中,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