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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通院:外商投资电信业务领域发展情况

发布者:wx****d5
2017-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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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通院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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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通院:外商投资电信业务领域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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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我国加入WTO,开放了7项基础电信业务和4项增值电信业务,2010年11月10日,工信部发布《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及简化外资经营离岸呼叫中心业务试点审批程序的通知》(工信部通字〔2010〕550号),在21个试点城市开放离岸呼叫中心试点业务。2003年,CEPA协定下,开放了5项增值电信业务。013年10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工信部联〔2013〕410号),明确在上海自贸区扩大开放8项增值电信业务。2014年4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工信部通〔2014〕130号),简化了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的审批流程,并将审批权下放至上海市通信管理局。2015年1月13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权比例限制的通告》(工信部通〔2015〕1号),在自贸区率先全面放开该业务,允许外商独资设立经营类电子商务企业。2015年6月19日,工信部发布《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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