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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教育:《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发布者:wx****2d
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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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教育:《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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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教育部印发《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继“双减”政策之后,进一步规范以中小学生和3-6岁学龄前儿童为对象、以提高学业水平或培养兴趣特长等为主要目的的校外培训,针对办学许可、学科/非学科分类、培训时间、定价、教学及教研人员资质、培训材料备案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意见,其中: 办学许可方面,校外培训由办学许可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线开展校外培训活动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办学许可,在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前,需报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培训分类方面,校外培训按学科类/非学科类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规定。 培训时间方面,校外培训应安排在培训所在地中小学教学之外的时间,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但未对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进行规定。 课程价格方面,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需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收费管理办法;其他校外培训的收费价格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有益补充的基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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