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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证券股份:汽车:公安部明确辅助驾驶责任归属.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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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7月23日,公安部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首次明确“智能驾驶”系统的法律责任。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王强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搭载的“智驾”系统都不具备“自动驾驶”功能,这些“智驾”系统还暂时停留在辅助驾驶阶段。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从加强车企管理、加强法律配套以及加强宣传提示三方面加强“智能驾驶”规范管理。
科技部公布《驾驶自动化技术研发伦理指引》
为指导驾驶自动化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的规范开展,防范技术研发与产品应用过程中的科技伦理风险,科技部于7月23日公布了《驾驶自动化技术研发伦理指引》。《指引》第五条明确了不同类型驾驶自动化技术的伦理规范要求。其中,先进驾驶辅助阶段是指2级及以下的驾驶自动化责任主体为人类驾驶员;有限制阶段的自动驾驶包括3级和4级驾驶自动化,责任主体因场景而异;无限制阶段的自动驾驶为5级的驾驶自动化,除用户主动介入情况,责任主体以系统为主。5级自动驾驶系统需在任何可行驶条件下正常运行,紧急情况下执行最小风险策略以保障安全。
《指引》要求在3级、4级、5级驾驶自动化中须做到清晰追责。当自动驾驶系统作为自动驾驶责任主体时,应当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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