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E公众环境研究中心:2024多方合力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研究简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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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2 年 2 月实施以来,《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已经走进第三个实施年。这一制度对于规范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行为,提升企业的环保责任 意识,强化环境保护的法制监管,以及推动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为推动这一重要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绿色江 南、空气侠、上海青悦、绿行太行、南昌青赣、芜湖生态中心、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自《企业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实施第一年以来,基于数据和调研,连续三年向地方生态环境 部门建言,希望协助完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以下简称“信披名单”)。 在各城市陆续发布 2024 年度的 292 份名单后,3 月以来项目组对信披名单进行了研究 比对,认为有 248 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尚未纳入信披名单,其中包括 188 家强制性清洁生产 审核企业,55 家 2023 年度发生《办法》第八条对应环境违规问题的企业,以及 5 家符合条 件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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