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
关于印发《娄底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娄底经开区开发建设局、产业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
《娄底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娄底市人民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
娄底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城乡建设领域是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和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及其占全社会碳排放总量比例均将进一步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
加载中...
本文档仅能预览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