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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
通 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航空港区发改统计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各光伏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豫政办〔2020〕23号)、《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19)等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探索创新模式,持续提升发展环境
(一)强化统筹引导。各地要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切实履行科学规划和管理职责,认真摸排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及户用屋顶资源,引导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统筹推进各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结合电网承载能力和用电负荷增长情况,科学调控发展节奏,强化供需协同水平。
(二)鼓励开展模式创新。支持各地与光伏上下游开发企业、金融机构深度合作,探索构建增量配网、智能微网与大电网利益协调共享机制,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开发,研究推动“光伏+储能”、光储充一体化等多元化应用场景建设,因地制宜引导新兴领域智能光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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