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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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接入管理规范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统一部署,为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接入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智慧教育门户)的各级平台的管理,形成以国家智慧教育门户为核心的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体系,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体系包括国家、省、市、县、学校五级的智慧教育平台。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建设的,接入国家智慧教育门户的平台。
第三条 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教育部网信办)统筹国家智慧教育门户接入工作,负责教育部直属机关和部属高校的平台接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本地区智慧教育平台接入工作。教育部相关业务司局根据国家智慧教育门户版块分工,制定业务审核办法,具体承担对接入平台的业务审核工作。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以下简称教育部资源中心)和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信息中心)分别为平台接入和运行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章 接入要求
第四条 接入国家智慧教育门户的平台应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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